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(記者 張文章)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,預防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,5月21日,針對夏季食品安全特點,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消費提示,提醒消費者嚴把食物采購關,外出消費需謹慎。
食物采購嚴把關。消費者選購食品原材料要到證照齊全、衛生規范的正規商場、超市和市場購買。購買預包裝食品時要注意查看標簽標識,不購買無廠名、廠址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的產品。購買食用農產品時,注意觀察是否新鮮,有無腐敗變質,有無破損異味,不要采購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的肉類和來源不明的畜禽肉。謹慎購買路邊攤販出售的自制熟食、涼拌菜、燒烤食品等,不食用織紋螺、河豚魚、野蘑菇、野果等高風險食品。
食品儲存要合理。對于需要冷藏或冷凍的生鮮食品,購買后應避免在室溫下長時間暴露導致腐敗變質,盡快置于冰箱貯存(冷藏環境溫度的范圍應在0℃~8℃、冷凍溫度的范圍宜低于-12℃),并盡量做到分隔或者獨立包裝,避免交叉污染。即開即食食品開啟后應妥善貯存并盡快食用,不宜久存。烹調好的食物在室溫下存放不要超過2小時,剩菜、剩飯等最好用保鮮膜包好,并及時冷藏。
食品加工講規范。加強衛生保潔,保持廚房通風透氣、環境整潔。切配食品的工用具、盛裝食物的餐飲具要做到生熟分開,不可混用。生、熟食品要分開貯存、加工及處理,防止熟食成品與半成品、食品原料間相互交叉污染。冷凍食品烹飪前應徹底解凍,加熱烹制過程做到燒熟煮透。涼菜應當適量加工,現吃現做,盡量在2小時食用完畢。食用冷藏過的剩飯、剩菜前應確認食品無腐敗變質并經再次徹底加熱后方可食用。
外出消費需謹慎。外出就餐或網上訂餐時,應選擇持有有效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、量化等級較高、環境整潔、信譽度高的餐飲單位就餐,盡量不在衛生條件差、無證無照的門店及路邊攤用餐。疫情期間,不組織、少參加大規模的聚餐活動,外出就餐時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,做好個人防護,主動出示“八閩健康碼”,積極配合商家測量體溫登記。注意個人衛生,餐前勤洗手,聚餐時自覺使用公勺公筷,鼓勵餐后打包,杜絕餐飲浪費行為。購買外賣食品時,主動要求商家提供“食安封簽”,食用前注意檢查外包裝是否完整、食物感官性狀是否異常,盡量減少訂購冷食類、生食類、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物。
維權意識要增強。在食品經營場所消費時,消費者應主動索取消費票據等有關憑證,一旦發生消費糾紛,積極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就餐后一旦出現胃腸不適、惡心、嘔吐、腹痛和腹瀉等不適反應時,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盡快就近就醫,不要亂服藥物,以免延誤病情。同時,應當主動撥打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,并注意保留消費憑證、病歷卡、化驗報告、可疑食物等相關證據。餐飲服務提供者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,應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報告相關部門,積極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。